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2025年度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申报和认定、2024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认定
(一)组织申报。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主管部门组织并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照《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洪工信规〔2020〕1号)和《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洪工信发〔2021〕66号)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含:承诺书、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相关材料不得涉密或作脱密处理。
(二)县区推荐。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正式行文连同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和具体经办人员签名的审核意见表、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PDF电子文档各1份)于6月20日前报送市工信局。
(三)审核初评。市工信局于7月18日前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
(四)申报方式。企业于8月4日—8日期间登录南昌市政务服务网“赣企通”(http://nc.jxzwfww.gov.cn/),通过“市级部门—市工信局—行政确认—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在线办理”,上传申报材料(PDF电子盖章版)。
(五)集中评审。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集中答辩评审和现场核查。
(六)公示公布。依据集中评审和现场核查意见,对拟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予以公示后,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正式发布2025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二、评价
(一)评价年度和范围
评价基准年度:2024年度
评价对象范围:199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详见附件。
(二)评价程序和要求
1.材料报送。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开展评价工作。企业根据《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将评价材料(WORD电子版、PDF电子盖章版)经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7月30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未来产业科,相关材料不得涉密或作脱密处理。逾期未上报评价材料的技术中心视为自动放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2.组织考评。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方式包括第三方资料核实、函询等。
3.公布结果。市工信局将及时发布评价成绩,对评价优秀的技术中心进行表彰,对评价不合格的技术中心予以撤销。
(三)评价材料和要求
1.《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详见《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2.《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详见《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3.申报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承诺书。
(四)其他要求
1.对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参加2024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无需提交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直接采纳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不进行重复评价。
2.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而尚未报市工信局备案的,请企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市工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3.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的内容和数据应真实可靠。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核实后,撤销市级技术中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市级认定。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未来产业科 83884137
附件1: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
附件2:关于印发《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附件3:审核意见表
附件4:参加2024年度评价的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附件5:承诺书